“我老公才41歲,是家里的頂梁柱,突然就這樣走了……雖然很舍不得,但我們還是決定捐獻他的器官去救別人;這不僅是積德,也好讓他以另一種方式在這個世界繼續(xù)存在下去……”這樸實無華的言語,來自我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(OPO)成立以來的第10位器官捐獻者的妻子王女士。
六月初,安徽來滬務工的張先生在郊區(qū)發(fā)生車禍,被送往當地醫(yī)院搶救,臨床診斷“特重型顱腦損傷、腦疝,臨床病情不可逆”。
根據上海市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流程,當地醫(yī)院隨即向負責該行政區(qū)域器官捐獻工作的我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(OPO)辦公室上報病情。接報后,專職OPO工作人員立即趕往該院,確認患者的病情和器官功能適合捐獻后,與患者的妻子王女士進行了溝通,詳細介紹了器官捐獻的國家政策和工作流程。經過幾小時的慎重考慮,王女士向我院OPO提出了器官捐獻的請求。
但是患者還有一位在世的母親,遠在安徽老家,根據法律規(guī)定必須得到她的知情同意。OPO工作人員為了實現家屬的心愿,不辭辛勞,立即連夜趕赴安徽。當老人家在授權書上摁下手印的時候,時鐘已經悄然跨過了凌晨兩點。
與此同時,上海市OPO管理中心啟動了對該患者的病情判定程序,兩位隨機抽取的市級專家到現場對患者評估后得出了一致的結論:“患者的臨床病情不可逆”。隨后,家屬在上海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,簽署了《上海市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》和《上海市人體器官捐獻知情同意書》。凌晨時分,患者的心臟停止了跳動,2分鐘后被確認為心臟死亡。我院OPO手術專家組按照工作程序立即啟動了器官獲取,半小時后,患者的肝臟、腎臟和角膜被成功取出,成為了我院OPO成立以來的第10位器官捐獻者。
張先生將最后生的希望留給了5位飽受疾病折磨的重患,點燃了新的生命之光。
據OPO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,自2014年6月成立以來,我院OPO已在所轄區(qū)域內累計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(DCD)案例12例(在本文撰寫期間,又新增2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案例),其中上海戶籍2位,其余為外省來滬務工者或子女;最小的捐獻者8歲,最長者64歲;外傷、車禍致顱腦損傷7例,腦出血性疾病4例,腦外科術后1例。全部案例均達到“臨床病情不可逆”狀態(tài),其中有3例達到“腦死亡”。
目前上海市的器官捐獻率仍處于相當低的水平。臨床一線醫(yī)務工作者對器官捐獻的認同度不高,而廣大民眾受到根深蒂固傳統(tǒng)觀念的影響,對器官捐獻存在種種誤解。
今后,我院OPO將在上海市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統(tǒng)一部署下,加大社會層面宣傳力度,下半年還將走進網格醫(yī)院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,弘揚器官捐獻者的大愛精神,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,進一步推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