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給公文起一個“好名字”
2017-04-18
公文的標題,一般有大標題和小標題。大標題,也叫總標題,是對全篇內(nèi)容的高度概括,是“綱目”,小標題從不同角度、不同層面對總標題內(nèi)涵進行展示,共同服務于總標題。使得整篇公文絲絲入扣,不枝不蔓。本文重點談一談大標題的提煉。
1. 要素要全
常見的情況有三種:一是隨意省略發(fā)文機關。只能從落款處判斷出發(fā)文機關,這有失莊重;二是隨意省略事由。如《中共**大學委員會決定》,由于省略事由,從標題中看不出文件的主要內(nèi)容;三是隨意省略文種。使受文者不得要領無法落實文件,如《**廳辦公室關于召開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的有關事宜》。
因此,傳達重大決策事項的下行文和沒有版頭的下行文、上行文均不得省略發(fā)文機關;除一些極其簡短的“通知”“公告”和特殊機關發(fā)出的特定公文外,一般情況下不得省略事由,而文種是任何情況都不能省略的。
2. 事由要準
標題是公文的核心,事由則是標題的核心。標題是否突出,主要看事由寫得是否準確、精煉。事由提煉得好,能讓人眼前為之一亮。反之,則會讓人摸不著頭腦。這方面常見不足有:一是介詞“關于”應用未用,如《**大學組織評選教學骨干的通知》,應在“組織”前加“關于”;二是動賓搭配不當,如《**學院關于征集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工作的通知》,“征集”與“工作”搭配不當,應將“工作”改為“意見”。
事由的提煉也是最考驗文字功底的地方,除了準確之外,若能做到精煉、生動,則能大大提升公文的藝術性。
3. 文種要對
文種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:一是生造文種,如《**大學關于修改學籍信息的申請》。很顯然,“申請”不在15個公文種類之內(nèi),純屬生造;二是混用文種,如《**學院關于征地的請示報告》,把“請示”和“報告”混在一起用,讓人哭笑不得,文種只能選擇一種,不可混用;三是錯用文種,如《**大學前往**大學交流學習的請示》,兩所高校之間交流,不存在隸屬關系,用“函”即可,不必“請示”。
4. 用語要精
標題要主旨鮮明、重點突出、文字凝煉。如《關于2015年廣東高校省級重點平臺和重大科研項目立項結果的通知》,簡短的標題,卻融入了大量的信息,年份“2015年”,范圍“廣東高校”,內(nèi)容“重點平臺和重大科研項目立項結果”目的“公示”,這個標題,讓人一目了然。
5. 用詞要簡
如《**縣人民政府關于轉發(fā)**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(fā)**省人民政府關于轉發(fā)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(nóng)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》,“關于”“轉發(fā)”“的”“通知”反復出現(xiàn),在一個標題內(nèi)重復使用,造成標題冗長,令人不知所云。
6. 流轉要當
轉文性公文中,會用到“批轉”“轉發(fā)”“印發(fā)”。“批轉”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公文批復、轉發(fā)的一種特有的文書處理形式;“轉發(fā)”指文件的批轉發(fā)送;“印發(fā)”是蓋印后發(fā)出或印刷并分發(fā)。三者都有“發(fā)出”的意思,但用法截然不同,實際工作中,常常出現(xiàn)亂用、錯用的問題。如《**學院關于印發(fā)**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育改革的意見的通知》,對上級機關、同級機關及不相隸屬機關的文件無權“印發(fā)”或“批轉”,應該使用“轉發(fā)”。
7. 華而要實
公文的標題要出彩,固然要在文字上下功夫,力求生動、新穎,但必須緊密結合整篇公文的內(nèi)容和主旨來提煉,絕不能偏離,更不能生搬硬造,憑空捏造,華而不實。
8. 標點要少
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標題中除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名稱加書名號外,一般不用標點符號”。書名號的用法一般沒有爭議,如《關于印發(fā)<高校學生社團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。但在實際工作中,除了書名號,引號和括號也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在公文標題中。如,《關于舉辦2016年廣東“眾創(chuàng)杯”創(chuàng)業(yè)創(chuàng)新大賽的通知》,“眾創(chuàng)杯”在這里,作為一個專有名詞,用上雙引號可以起到突出重點和避免歧義的作用;再如,《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征求對《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(宿舍)管理辦法(試行)》意見的通知》“宿舍”用上括號表示和、或,是對“公寓”的補充,“試行”用上括號是為了解釋管理辦法還是試行階段。所以都是屬于應該用的情況。